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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赵昶嵩 江艳
3月29日凌晨4点30分,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开展凌晨专项执行行动,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待发,奔赴全区各地及鄞州、海曙方向,对涉企业、涉民生等执行案件共计20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传唤,并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参与执行行动,监督见证强制执行。
被执行人吴某以挖竹笋为生,长期居住在大堰镇,因其住处背靠大山,山路复杂,之前的几次抓捕都被其侥幸逃脱。6时许,执行干警到达大堰镇南坑岙村,在搜查被执行人居住的简易房时,发现床铺上的被褥尚有温度,终于在阳台找到了躲在角落还来不及穿外套的吴某。最终,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15日。
在鄞州方向,执行干警驱车来到某菜场附近,在闹市小巷中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所居住的店铺。“开锁!”执行干警见敲门无人应答,决定通过强制开锁方式打开店面卷帘门,随即在二楼找到睡眼惺忪的陈某,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。最终,陈某全部履行执行标的10万余元,并缴纳罚款1000元。
之后,执行干警又根据线索,在菜场中找到了正在做生意的被执行人蒋某。此前,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蒋某,其均以“做生意忙”为由拒接电话。“做生意忙,就来做生意的地方来找你。”本次凌晨出击,干警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,蒋某慑于法律的威严,承认了错误并履行案款10000元。鉴于其躲避执行的行为,法官作出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。
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警40人,出动警车11辆,拘传被执行人20人,执结案件12件,执行到位金额102.05万元,拘留8人,罚款10000元。
据了解,这次执行行动是奉化法院开展的第一季度“执者无悔”专题活动,下一步,奉化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《关于开展“执者无悔、执者无骄、执者无畏、执者无疆”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》部署,继续学习贯彻“执者四无”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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